一、总则
1、学术活动是重点实验室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,是实验室进行学术交流与合作的窗口,它直接反映实验室的学术氛围、学术水平和学术地位,关系到实验室的学术影响力。为保证学术活动正常有序的开展,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,规范学术活动的组织,加强学术活动的管理,特制定本条例。
二、学术活动的形式
2、本实验室学术活动的形式主要分为如下几类:
(1) 特邀专题报告;
(2) 邀请学术报告;
(3) 国际合作与交流;
(4) 国际短期访问;
(5) 国内短期访问;
(6) 开放课题;
(7) 室内学术交流;
(8) 读书报告。
3、第2条中的国际合作与交流、国际短期访问和国内短期访问三项依据学校有关文件执行,开放课题依据西安工业学院《西安市智能兵器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管理办法》执行,其余各项按本条例执行。
4、室内学术交流人员与内容:
(1)纵向项目负责人(或主要完成人):项目申请立项报告、项目阶段性报告、项目总结报告;
(2)硕士研究生:研究课题开题报告、毕业答辩报告;
(3)国内外科技会议参加者:会议主题及相关部分主要内容;
(4)由实验室资助的访问学者:访问学者的主要研究课题;
(5) 国内外短期访问人员:相关信息交流报告;
(6)其他自愿参加交流人员:准备在各类期刊发表的文章、国内外会议交流论文、横向科研课题相关内容、本科生毕业课题等。
5、读书报告交流人员与内容:
(1)实验室学术带头人:相关研究的文献综述报告;
(2)初级技术职称人员:岗位培训总结报告或课程学习报告;
(3)其他自愿参加交流人员:各类读书报告。
三、学术活动的组织程序
6、特邀专题报告、邀请学术报告由报告邀请人、组织者(室领导)和执行人共同组织完成。一个学术报告的基本组织程序是:首先由报告邀请人将报告的基本情况提交给组织者,并与组织者确定报告时间,然后由执行人具体执行,张贴报告宣传材料及提前准备报告所需物质条件。
7、室内学术交流和读书报告由组织者(室领导)和执行人共同组织完成。基本组织程序:由执行人具体执行,张贴报告宣传材料及提前准备报告所需物质条件;并将交流内容归档。
四、学术活动组织者的职责
8. 报告邀请人的基本职责是:
(1) 将被邀请人姓名、职称或职务、单位、报告题目提交给组织者或执行人,并与组织者协商报告时间;
(2) 提出报告人报告所需的硬件设备,如多媒体投影仪等;
(3) 提出其它接待要求。
9. 组织者的基本职责是:
(1) 制定年度学术活动计划;
(2) 安排、协调、组织学术活动全过程;
(3) 安排报告主持人。
10. 执行人的基本职责是:
(1) 打印报告布告,并存档;
(2) 复印报告布告,并公示;
(3) 负责签到,为报告人送上茶水;
(4) 报告结束后,将交流的电子文档归档。